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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07/11 公寓大廈管理〈專有部分+共用部分〉

公寓大廈管理〈專有部分+共用部分〉

公寓大廈具有私人專用與共用部分的混合情形,隨著居住人數的增加,許多供共同使用的公共設備設施,日趨複雜的關係使得公寓大廈有管理維護之必要。
 

目前普遍的規範是以各大廈的標準管理規約為約定,例如牆壁、地板、天花板等結構以外的部分即為專有部分,此外像是窗框、玻璃、玄關大門等部分,雖然是供住戶使用,但是為了維護大廈整體美觀及使用上的安全,住戶不能隨意變更外觀或型式,則是屬於共用部分。但玄關大門面向住戶的部分則是屬於專有部分。

至於社區全區域土地,是全部住戶皆可使用,所以列為共用部分,但由於土地並非建物,法律上是以別種所有權進行劃分。

專有部分:屬所有權人得自由使用收入處分,並排除他人干涉。
共用部分:即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的核心。